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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郵局審議《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審批工作細則(試行)》
次 2015-06-30
6月26日,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主持召開2015年第14次局長辦公會,審議《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審批工作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局領導解暢、王梅、趙曉光、劉君、邢小江出席會議。
資料圖
隨著郵政通信業務的新業態迅速發展,代理經營郵件寄遞業務的企業不斷出現。這些新的業務形式有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但由于郵政通信業務事關通信自由和信息安全,必須加強監管。
對此,馬軍勝在會上表示,目前代理經營郵政通信業務的市場主體繁多,在經營的過程中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審批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明確賦予郵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細則》的制訂彌補了法規上的空白,對規范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市場主體的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用郵需求和用郵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馬軍勝強調,各級郵政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經營郵件通信業務審批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關注新業態的發展情況,做好審批工作,加強對相關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會議決定將《細則》公開征求郵政企業和社會意見。
會議還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停止使用郵資憑證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和《停止使用郵資憑證審批審查工作細則》。
局機關辦公室、相關司局及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