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塞!百萬發票寄丟 因未買保險快遞只賠36元
次 2015-07-29
王先生被傷透了腦筋,如果補辦的話,他不得不多交7萬余元的稅費。王先生認為快遞丟失是快遞公司的責任,但他多次與快遞公司溝通但無果。因王先生事先沒有購買保險,快遞公司只愿賠償三倍郵資,共36元。
王先生在九龍坡石橋鋪某公司上班,2015年11月12日,他給璧山一家有生意往來的公司用快遞寄了100多萬元的發票。2015年6月,王先生忽然被璧山公司告知稱發票沒收到。王先生查詢后發現,該快遞狀態為已簽收,掃描照片上還有璧山公司負責人的簽字,而當初送快遞的快遞員已經辭職。經過比對,王先生發現快遞上的簽字并非璧山公司負責人的親筆簽名,且簽字時間為璧山公司的下班時間。
不得不說王先生要么就是土豪不在乎那點小錢,要么就太不謹慎了,快遞是通過第三者,經過很多人的,所以為了安全起見,像百萬發票這樣的貴重物品盡量都給它上個保險。
快遞保險
以快遞方式將貨物發送到目的地,可能通過陸上或航空運輸,或者經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運送。不論通過何種和種運送工具,凡是以快遞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的保險均屬快遞保險。
快遞運輸通常須經陸、空輾轉運關,實際上是屬于“門到門”運輸,在長途運送過程中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以及各種外來風險的可能性較大,國際物流更是艱辛,不可抗力、天災人禍以及各種人為因素造成的風險都有可能造成貨物損失。
寄件人為了轉嫁郵包在運送當中的風險損失,故須辦理快遞保險,以便在發生損失時能從保險公司得到承保范圍內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