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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加強民航法治建設若干意見》
次 2015-05-21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部推動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做好民航法治建造作業,推動民航安全健康開展,民航局近來發布《加強民航法治建造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清晰了加強民航法治建造的總體需求、首要任務和保證辦法。《若干意見》的發布將進一步加速民航業法治建造進程。
依據《若干意見》,到2020年,中國將根本建成以《民航法》為中心,覆蓋職業各范疇和各環節,科學規范、層次分明、配套聯接的民航法規體系;民航法治政府建造獲得新的開展,職業監管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監管效能明顯進步;民航法律法規遍及深度和廣度明顯增加,從業人員依法辦事水平全部進步,民航消費者遵法用法認識遍及增強,對立膠葛化解愈加及時有用。
《若干意見》提出,加強民航法治建造的輔導思想是以強化民航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民航經營者依法從業和民航消費者依法維權為起點,以完善民航法規體系、健全民航職業監管機制、增強民航市場主體遵法認識為要點,全部推動民航法治建造,維護民航安全和運轉次序,保護民航經營者和民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民航變革開展在法治軌道上穩步前行,為建造民航強國供給有力的法治保證。
加強民航法治建造的根本原則是堅持統籌聯接,把“優立法、嚴法律、強遵法、善用法”融為一體,統籌計劃、全體推動,進步民航法治建造作業的體系性和和諧性;堅持協同共進,準確處理法治建造與深化變革的聯系,更好表現"兩個車輪"的協同效應,一起推動民航安全健康開展;堅持包容兼蓄,安身國情和職業實踐,與民航世界公約和世界慣例有用對接,推動中國民航規范世界化,增強在世界民航業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堅持高效有序,把握準確的方向,前瞻性與實用性相結合,超前策劃,分輕重緩急,積極穩妥推動民航法治建造。
為進一步加強民航法治建造,《若干意見》提出了16項根本任務,觸及四個方面的內容。在完善民航法規體系方面,將樹立立法計劃輔導,進步立法作業質量,推動要點范疇立法,完善法規和諧機制;在加強監管才能建造方面,將進步依法決策水平,完善職業監管機制,規范行政法律行動,變革行政審批準則,強化監管隊伍建造;在強化職業依法運轉方面,將引導職業依法治理,表現社團服務效果,優化外部法律環境;在增強遵法用法觀念方面,將增強職業法治思維,加大職業普法宣揚,健全膠葛防止機制,加強法治人才培養。
《若干意見》還清晰了加強組織領導和完善作業機制兩方面保證辦法,需求各級民航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要充分認識民航法治建造的重要意義,黨政首要負責人作為本單位民航法治建造的榜首責任人,要實在承擔起領導責任,把法治建造作為一項重要作業抓好做實。一起,要加強法治建造作業的歸口管理,樹立一致輔導、和諧施行的作業機制,全部體系推動民航法治建造。


